发布日期:2014-11-04
一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应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,实行轮渡值班检查监督制度,并负责本部门各单位、仓库、居民户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工作。
二、加强巡逻检查,按经常性检查,季节性检查方式,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1~2次的消防安全检查,确保校内各部门人身财产安全。
三、检查范围为校内一、二级消防重点保护部门、物资、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易燃易爆及易燃建筑密集区。
四、检查为校内重点要害部位,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和消防器材管理。
五、要求检查时,应有专人负责,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,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。